河南省纪委监委对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周哲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调查显示,周哲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抗组织审查。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和消费卡,并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。此外,他还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。在廉洁方面,周哲也存在问题,包括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。他还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周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。鉴于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决定给予周哲开除党籍处分,并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。同时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,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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